近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适应内设机构改革需要,对原有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将原侦监、公诉、未检部门整合为第一检察部;将原控申、刑执、案管部门整合为第三检察部。为明确改革后刑事检察和刑执检察的职责分工,提高办案效率,实现部门间办案流程的优化配置和无缝对接,10月9日,第一检察部会同第三检察部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一部、三部的主管检察长及员额检察官与会。
会议明确,第一检察部在开展捕诉工作中应及时向第三检察部移送与刑事执行检察有关的法律文书和备案材料;发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应第一时间向第三检察部移送;第三检察部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监督、财产刑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医疗等检察监督工作中,应向第一检察部通报处理情况,必要时可向第一检察部调取相关案卷和法律文书。会上,两部门确定了案件线索、案卷和法律文书等材料交接的具体对接人员。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保江强调,刑事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两部门应严格遵循职责法定原则,既监督制约,又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法律贯彻执行到位,用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具体的法律监督工作,努力实现双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