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划归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检察业务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领导,人事、财务、装备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管理,经费由河北省财政保障。
一、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机构设置
下设五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职责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是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受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行使和履行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和职责。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四)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十)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三、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人员情况: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是公务员管理单位,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9名。截至2022年12月,实有35名。另有机关工勤2名。
(一)处级干部实有情况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现有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
(二)员额制检察官实有情况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现有员额检察官15名,其中二级高级检察官1名,三级高级检察官1名,四级高级检察官4名,一级检察官7名,二级检察官1名,三级检察官1名。
(三)检察辅助人员实有情况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现有检察辅助人员12名,其中检察官助理8名(一级检察官助理1名,二级检察官助理1名,三级检察官助理4名,四级检察官助理2名),司法警察3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
(四)司法行政人员实有情况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现有司法行政人员7名,其中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1名,四级调研员2名,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1名,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1名,三级主任科员2名。
(五)其他人员实有情况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现有试用期人员1名。
四、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蓝翼路5号,邮编050000。
五、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石铁检察(sjztlys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