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我院2020年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案件评查小组由两级四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和业务部门检察官代表组成,四分院第五检察部组织协调。
这次评查工作在我院自查的基础上展开,案件评查小组听取了我院《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并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副组长、四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明林在充分肯定我院案件质量的同时,就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司法行为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新义参加了反馈会议并做表态发言,对评查组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的立行立改,对不能及时纠正的,要认真总结,找到问题的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切实保证案件质量。要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提高自身履职尽责能力,切实推动我院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