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某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男,42岁。2013年3月28日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年7月31日刑满释放。
2014年11月29日上午10时许,6031次列车在阳泉车站检票,犯罪嫌疑人趁人多拥挤之时,用右手将其前面一个男性旅客裤子右后兜内的一叠人民币掏出,被执行反扒任务的侦查员当场抓获。经清点,被盗人民币为400元整。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2015年4月8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评:本案中被告人杨某,在列车检票人多拥挤之时进行扒窃,仅为400元人民币付出了失去自由的代价。同时,本案也提醒我们广大旅客,有序检票不拥挤,防范扒窃心中记。